首页 > 工作指南 > 正文

服务事项办事流程 ——干部请假和公务活动审批

作者:时间:2019-11-29点击数:

服务事项办事流程

——干部请假和公务活动审批

一、办理依据

《处级干部请假和公务活动审批暂行规定》(鲁女院党字〔201224号)

二、承办部门

组织部

三、服务对象

全体处级干部

四、申请条件

处级领导干部因事、因病或因进修和公务活动等情况不能在岗正常开展工作

五、办事流程

1、申请者登录办公网,在办公大厅内选择教职工请假申请,填写请假具体事由、请假时间等信息;

2、根据申请者请假时长,依次由相关人员审批;

3、请假结束后,申请者及时在系统中办理销假。

六、办理时限

工作日全天。

七、办理地点

办公楼202房间

八、咨询电话

联系人:胡老师

联系电话:0531--86526387

 

 

 


中共山东女子学院委员会组织部主办   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邮编:2503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