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事项办事流程
——毕业生党员、离校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
一、办理依据
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转发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(鲁组字[2015]4号)
二、承办部门
组织部
三、服务对象
全体师生党员
四、申请条件
学校毕业生党员,因进修、离职的教职工党员需要办理组织关系转出的。
五、办事流程
转往省内的:
1.由党员所在支部管理员在“灯塔-党建在线”平台发起转接申请;
2.党总支审核通过;
3.组织部审核通过转出;
4.党员及时到接收党支部报道,完成转接。
转往省外的:
1.由党员所在支部管理员在“灯塔-党建在线”平台发起转接申请,并到党委组织部开具纸质版介绍信;
2.党总支审核通过;
3.组织部审核通过转出;
4.党员携带纸质版介绍信及时到组织关系接收地报到,并将纸质版介绍信回执寄回原所在党支部;
5.组织部负责将介绍信回执上传“灯塔-党建在线”平台,完成转接
六、办理时限
工作日全天。
七、办理地点
办公楼204房间
八、咨询电话
联系人:王老师
联系电话:0531--865266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