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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事项办事流程——毕业生党员、离校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

作者:时间:2019-11-29点击数:

服务事项办事流程

——毕业生党员、离校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

一、办理依据

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转发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(鲁组字[2015]4号)

二、承办部门

组织部

三、服务对象

全体师生党员

四、申请条件

学校毕业生党员,因进修、离职的教职工党员需要办理组织关系转出的。

五、办事流程

转往省内的:

1.由党员所在支部管理员在灯塔-党建在线平台发起转接申请;

2.党总支审核通过;

3.组织部审核通过转出;

4.党员及时到接收党支部报道,完成转接。

转往省外的:

1.由党员所在支部管理员在灯塔-党建在线平台发起转接申请,并到党委组织部开具纸质版介绍信;

2.党总支审核通过;

3.组织部审核通过转出;

4.党员携带纸质版介绍信及时到组织关系接收地报到,并将纸质版介绍信回执寄回原所在党支部;

5.组织部负责将介绍信回执上传灯塔-党建在线平台,完成转接

六、办理时限

工作日全天。

七、办理地点

办公楼204房间

八、咨询电话

联系人:王老师

联系电话:0531--8652667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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