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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入党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16-06-24点击数:

各学院党总支:

 

为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和入党材料归档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关系转接工作

1、发放介绍信。根据前期各学生党支部提供的转接信息,党委组织部已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好,各党总支要妥善有序地发放介绍信,务必在学生领取时做好签名登记,同时提醒毕业生党员,必须在有效期内(三个月内)将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规定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。

2、落实回执寄回情况。毕业生党员需在落下组织关系的一个月内将回执寄回学院党总支。各学院党总支要安排所属党支部详细登记毕业生党员本人、家庭、亲属等可靠的联系方式,以便随时跟踪,确保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全部落实。各党总支在9月30日前将回执全部上交党委组织部。

3、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补办。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原则上组织关系必须转出。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后,若原联系的工作单位不能落实,或改换新单位的,在有效期内可持原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改办。如若介绍信超过有效期但在三个月内因过期、变更或遗失需补办的,需填写《山东女子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》(附件2),由党委组织部审批补办。介绍信开具时间超过6个月的将不予办理。

二、做好入党材料归档工作

1、为便于接收预备党员的单位党组织尽早开展教育管理工作,根据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教育、管理及考察情况,由所在党支部做好考察记录,填写到《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记录表》中,随同《入党志愿书》及其他材料等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。

2、对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毕业前尚未发展入党的毕业生,各党支部要连同入党申请书、思想汇报、党校培训学员登记表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等材料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,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。

3、对在校学习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,但尚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,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,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。

4、各学院党总支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、转交工作。要建立登记簿,做好毕业生档案材料转交过程中的登记工作。要仔细检查党员材料是否齐全,要注意审查《入党志愿书》中各相应栏目的签字盖章是否完备。所有材料密封后应由整理人、负责人在档案材料登记簿上签字,避免漏装、错装或遗失等情况发生。

毕业生党员档案包括:入党申请书、《入党志愿书》、转正申请书、政审材料、自传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、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培训学员登记表等;毕业生预备党员档案,应包括入党申请书、《入党志愿书》、政审材料、自传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、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培训学员登记表等。

注:所有入党、党员材料装袋密封后,要装入本人人事档案,随同人事档案一同寄出。

党委组织部

2016年6月24日

附件1: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注意事项

附件2: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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